Everything comes full circle

无可上升×3

 

  圆是世上最无情却也最完美的图形,万物终将归于零,亦会勾勒得以圆满。

  而我和你的故事,就是画一个圆的瞬间。

 

  王俊凯注意到谌浩轩这个人,是因为他的长相和易烊千玺太过相似,让人怀疑是双胞胎兄弟的那种相似。

  只是两个人的气质截然不同,就算不熟悉他们的人也不会搞混。

  刚开始的时候,王俊凯和谌浩轩不熟,纯粹是同事的关系,每天充其量打个招呼。后来王俊凯憋不住心里的好奇,约了谌浩轩一起吃饭,还叫上了易烊千玺,虽然证实了两人没什么关系,一切都是巧合。但这么一出后,他和谌浩轩之间渐渐熟悉了起来,成为把酒言欢的好友。

  日子平淡无奇地过,转眼就是十年。

  这天是个周末,易烊千玺有事回父母家,接到谌浩轩邀约的王俊凯只能单独赴宴。

  “真可惜这次千玺没来。”谌浩轩递给王俊凯一罐啤酒。

  “没办法,楠楠跟家里闹别扭,也只有千玺能治得住他。”

  谌浩轩点点头,没再多说。他惯常都是这样的,面无表情,少言寡语,像是活在和众人截然不同的世界里。

  而王俊凯则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谌浩轩,接过啤酒径自喝了起来:“怎么没有上次你喝的橘子酒?”

  “之前自己酿的,刚好喝完。”

  “那下次酿好了送我点呗。”

  谌浩轩捏着手里的易拉罐,半晌才接话:“好。”

  王俊凯知道谌浩轩不爱主动开口,便自己打头扯了话题聊,谌浩轩不时接上两句,倒也聊得开怀。

  即使已经认识了十年,王俊凯还是觉得谌浩轩此人就是个巨大的谜团,几乎没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,天南海北聊起来,他总能接上话,就像经历过一切似的。

  眼见着到了晚上十点,桌上的啤酒罐和汽水罐堆叠在一起,王俊凯喝下最后一口可乐,玻璃瓶放在桌子上时碰到易拉罐堆,噼里啪啦落了一地。

  两个人捡了一通,起身时先前说到哪里竟是忘了。

  这回谌浩轩没让王俊凯开头,自己先说上了:“要不要听个故事?”

  “听!难得你主动讲故事,平生头一回啊。”王俊凯酒量一般,先前喝酒上脑,现在已是醉了,完全没注意谌浩轩醉意微醺的脸上复杂的神情。

  “这之前,有个男人,他长生不老,若要算的话,活到现在应该是八万年。”

  王俊凯听了这开头,立马笑了:“不是我说你,浩轩,你是要给我讲志怪故事吗?今儿打算开鬼故事之夜?”

  谌浩轩摇头,嘴上却说:“你且当是吧。”

  醉汉王俊凯摆摆手:“那行,长生不老的一个男人,活了八万年,然后呢?”

  “这人自从三十五岁生长到黄金时期后便发现自己不会变老,身体保持在年轻的状态,如同一个怪物。在被部落驱逐之后,他为了生存,一直四处流浪,人类社会渐渐发展起来,他更是隐匿在人群之中,隔个十年八年就换地方居住。”

  谌浩轩说话语速中等,一句一顿,节奏恰到好处,刚好能给王俊凯打断的时间,不过这也正是说明王俊凯喝醉了,不然平时都是安静地听完才开口说话:“活了这么些年,那这个人得有多少孩子啊?”

  “他没有孩子。”

  “开什么玩笑,总不会是个史前gay吧?”

  谌浩轩仍是摇头:“不,他只是生性冷漠,不喜与人亲近,也正是因为这样,从古至今,只有极少心细之人才会发现他的与众不同之处。至于性取向,我想他应该是个泛性恋。”

  “好吧,反正你是作者,你说了算。那你是想讲他的什么故事?”

  谌浩轩盯着手里的杯子,像是能从那清水上看出一朵花来,他抿了抿嘴,声音竟是有些颤:“关于他的爱人。”

  “刚才不还说他是无爱人士吗?”

  “凡事皆有例外,这八万年,他也只爱上过这一个人而已。”

  王俊凯来了点精神:“这得多特殊的一个人?”

  “其实也没有多特别。”谌浩轩举杯喝了口水,每一句话都让他觉得嗓子发干,吐字艰涩,“不过是个普通人,硬要说特别的话,大概就是特别坚持吧。”

  “死缠烂打?”

  谌浩轩听到这词,绷不住脸上平淡神情,轻笑:“还好,不至于这样夸张。”

  “那是怎么一回事?”

  “这得从他们相遇说起。那人元末恰好在顺天府,明初趁着天下大乱未安一路北上,几十年走走停停,靖难之役后期,到了约莫是现在西伯利亚的地方。”谌浩轩的语速较之先前又慢了些,一边想一边说,“那地方气候当真是恶劣,就算是鞑靼人也极少出没,加上山地多些,走上十天半个月都遇不到人影。那人在人群里待的时间长了,想寻份平静,就准备好东西进了山里,打算过些年岁再出去。结果没想到,刚往北走了不远,最多二十天的脚程,就在一处山谷里遇到个小孩。”

  “小孩?”王俊凯惊诧,“那严寒之地,怎么会有小孩?”

  “他娘亲逃难时被蛮子掳到了北地,当时已有身孕,后来将他养到五岁就受不住折磨撒手去了,恰好部落冲突,那孩子偷跑出去,跑进山林里,和豺狼虎豹当上了邻居。那人遇到他时,孩子都已经十二岁了,和山里的狼王竟是关系不错,要说的话,和现如今的狼孩有些像,只是还保有大部分的人性。”

  “挺有趣的啊这孩子,他叫什么?”

  王俊凯只是随口一问,没指望编故事的谌浩轩还能想个名字,谁知谌浩轩张嘴就来:“夏常安,他娘亲取的名字。”

  “名字倒是不错。”

  “恩,他娘亲懂些文墨。”谌浩轩继续往下说:“夏常安这孩子跟狼群待久了,野性重,遇到那人后第一想法是把人杀了,结果被那人反将一军,那人想着不过是个孩子便放了他,谁知道夏常安竟是赖上了他,直接黏在他身上不肯下来。”

  王俊凯想到先前的话:“这个夏常安,就是那人的爱人?”

  谌浩轩毫不犹豫地回答:“没错。只不过刚开始的时候,谁也没想到。可能是许久没见到其他人类,夏常安紧紧扒着那人,要同他一起住在山间,那人无法,便默许了夏常安的存在,两个人就这样住在了一起,托夏常安的福,不必担心被野狼叼了吃,过的倒也安稳,最多是冬天冷了些,习惯了倒也无妨。”

  “他们在山里住了多久?”

  “大概十年,那人在任何一个地方,最多就是待十年。这十年里,他闲来无事,就教夏常安识字念书,学习武艺,给他讲些外面的事情,最初不过是当有个年轻些的同伴,可或许是一个人久了,乍碰到这个把自己当做全世界的小孩,心里难免是有些感动的,渐渐的,对夏常安也就不同了。”

  “这么多年他都没遇到过个类似的人吗?”

  “没有。他离群索居,自身没有人群羁绊,说来也是巧,竟是头一回遇到和自己一样孑然独立的人,对人世没有眷恋,不过为了活着。”

  王俊凯自是不太懂故事里那人的心态,但类比成爱情中的相互吸引,倒也说得通:“这之后呢?他带着夏常安离开了吗?”

  谌浩轩叹了口气:“对。那人虽然觉得夏常安是不同的,但作为一个怪物,他不想让夏常安跟在自己的身边,免得那点温存生了嫌隙。所以在答应了夏常安一起离开的时候,就决定把他放在人类的城镇里,留足钱财后自己悄悄离开。”

  “看来没成功。”

  “的确没有成功。夏常安犟脾气,十年也没磨掉他脾气里的野性和固执,他天生警觉,那人要走的那晚偷偷跟了上去,自然是没甩掉。那人吃力不讨好,被自己养大的孩子训了一顿不说,还得咽下话去,最后无奈带上了夏常安,想着再过些时间,等夏常安醉心人世繁华就借故离开。”

  王俊凯嗤笑:“说到底是那人自己先动心,真会找些理由。”

  谌浩轩眼帘低垂,沉吟片刻,点头应声:“就是这样,自己先动了心却不肯承认。”

  “还有那个夏常安,要真是狼崽子,早就和狼学了习性,忠贞不渝,永不背叛,一生一世一双人,而不是被纸醉金迷吸了魂去。”王俊凯从不自诩深情,但要论对感情的论断,他比那些整日风花雪月的浪人清楚的多。

  “可不就是狼崽子。”谌浩轩左手握拳抵在唇边,遮住自己控制不住的笑意,“怕那人再次扔下自己,从那以后寸步不离,说什么也不听。那人打定主意要带夏常安看遍人间,这回也不在任何地方驻足,两人又是走走停停,四处周游。那人以为夏常安很快就能自行离去,谁知道夏常安对人世一切都谈不上多少喜爱。入世后看起来活跃的少年心态,不过都是因为新奇惹起来的,内里还是那个警惕冷漠的小狼崽,就算是长到了二十多岁也没变。”

  “还真是个奇特的人。”

  “那人活了八万年,结果还比不上一个刚入世的人。从北地往南走,到了当时还没成为都城的顺天府,恩,就是现在的北京城,夏常安也不知道是从谁人嘴里听到三宝太监的事情,回头就拉着那人直奔福州府。一举混到了船队里。”

  王俊凯不由惊奇:“船队那么紧密的编制,怎么混进去的?”

  “那人问过,夏常安光是笑,就是不肯说做了什么。这时候,那人才意识到,何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,他一个老怪物,人情世故上完全赢不了夏常安。那人毕竟是冷清惯了,性子如此,也是无法。他问夏常安何故要上这官家的船,夏常安说这一路看来大明都是一样的风光,听人说海外是不同的,他想去看看。”

  “有野望是好事,比固步自封强,不然以后也不会接受同那人的感情。”

  “是啊。”

  “那是郑和第几次出海?”

  “应该是第四次,听船上人谈论过,当时是第一回过阿拉伯半岛,一直到了东非,在海上过了两年才回来。”

  王俊凯伸手要拿饮料,看到桌上摆着的水果,问:“当时没有坏血病吗?”

  “先前经历过了,所以那人和夏常安上船后是有水果吃的,并不会惹上病症。夏常安还私藏了一箱浙地的柑橘,在船上酿酒喝。”

  “橘子酒?”王俊凯只当谌浩轩所讲的都是信口胡诌的故事,说不准谌浩轩是想兼职写小说,结果听到这里,有着说不出的违和感涌上来。

  谌浩轩颔首:“航行说是有趣,实则无聊,更何况还是官家的船,有任务在身,比不得游玩的船。除了几次风浪以外,夏常安都嫌无趣,喝点酒还能让人亢奋起来。结果回程的时候在印度半岛停靠那日,他和领队交换了烈酒,喝高了便出馊主意,强行带着那人溜下船去。”

  “那人不劝吗?”

  “自然是不劝。那人四海为家,全然不在乎之后去哪,夏常安要胡闹就任他去。”

  王俊凯皱眉:“不光是这样,你说的那人想来独占欲小不到哪去。你想啊,既然心里有着对夏常安偷摸的心思,肯定是想着能两个人最好。”

  “……这么说确实有道理。”谌浩轩摩挲着杯子上的蝴蝶图案,像是被人揭开了面具而不安,“那人说到底也不过是自私罢了。更何况在这新的地方,没人认识他们,活的更是自在。语言不通就装哑巴,等到学会了当地的话就到下一个地方去,两人在异国土地上过的倒也快活。”

  “夏常安应该察觉到那人不会变老了吧?十多年时间不变太不正常。”

  “察觉了,但他没问。那人头一回有了莫名心思,也是犯傻,以为夏常安一直不知道,就想着装到夏常安察觉到再说。一个装傻一个真傻,从古印度走回了云南,往西北走,一走就把第二个十年给度过去了,眼见着夏常安都已经三十多岁。”

  “那人智商估计不低,但情商值当真是惨淡,比起来夏常安情商爆表。”

  谌浩轩转头,看了王俊凯一眼,那眼神有些怪异,王俊凯还没参透其中含义,就被谌浩轩接下来的讲述带走了注意力:“那人再傻也不会傻下去,当时已经走到了雪山底下,正好在村落里有姑娘属意夏常安,那人想着自己再待下去怪物的身份瞒也瞒不住,就开口撮合夏常安和那姑娘。”

  王俊凯咋舌:“除非夏常安对那人无意,不然这行为就是作死。”

  “可不就是作死么。”谌浩轩眉梢打了结,想到接下来的故事,不知道该怎么开口,耳根先是红了大半,面部表情堪称复杂。

  一直认为谌浩轩纯情的很的王俊凯兴味地笑,表示了然:“夏常安表白了?”

  王俊凯心下明白不只是表白,却没戳穿。

  谌浩轩的声音放低:“恩,当晚夏常安就表白了。”

  他的语速加快,将这段略了过去:“第二天夏常安主动问那人是不是不会变老,那人不想瞒他,把自身诸事都告诉了夏常安。”

  “我猜夏常安会说‘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,我都会爱你’。”王俊凯笑嘻嘻地说。

  “差不多吧。”谌浩轩像是不愿意在这个话题上多说,赶忙往下说,“两个人很自然地在一起了。一同上雪山在神庙祈愿,后来游历大江南北,从中亚走到西亚,又去到了欧罗巴,甚至还跟船去过大不列颠,一直走到夏常安五十岁,身体渐衰之后,便回到东方,找到秦岭南气候温和的地方住了下来。”

  “这时候反而是那人成了孩子。”王俊凯唏嘘不已,想想看,看着爱人从孩童到垂垂老去,而自己还年轻力壮,当真是老天最大的恶意。

  谌浩轩的眼神跟着幽深起来:“夏常安心态好,对外人都说那人是自己的孩子,占足了口头便宜,整天不服老,拉着那人往外走。可那毕竟是闭塞的古时,纵使夏常安坚持强身健体,架不住多年外行带来的身体隐患,活到六十岁,一场大病突至,冬天里躺在床上再没起来。”

  王俊凯没再插话,他感觉谌浩轩的情绪随着夏常安的死变得低沉。

  一时间陷入了沉默之中。

  也不知过了多久,谌浩轩放下手中已然是装着冷水的杯子:“我讲完了。”

  以为还能有段情感讲述的王俊凯愣住:“等等,这就完了?”

  谌浩轩起身,稍作活动:“的确完了。”

  “以后呢?那人之后做了什么呢?”王俊凯激动地站了起来,他的酒算是醒了大半,完全不甘心故事就这样匆匆结束。

  谌浩轩往厨房走去,想要做份夜宵:“那人将夏常安的骨灰带回了初遇时的山谷,把他葬在了那里,然后继续活着。”

  王俊凯目瞪口呆,不敢相信谌浩轩难得多话,竟是讲了个虎头蛇尾的故事。

  “西红柿鸡蛋面,吃吗?”

  “吃!”

  王俊凯坐在沙发上,听着厨房里不时传来的声响,陷入思绪之中。

  其实谌浩轩的故事也说不上是虎头蛇尾,毕竟夏常安死后,这个故事的确是走到了尽头。只是人们习惯听关于之后的故事,乍听这个结尾不满是一定的。

  作为一个标准到不能再标准的理工男,王俊凯对你情我爱的故事没有兴趣,而且谌浩轩讲故事当真谈不上生动,干巴巴的,没有一点养分。可王俊凯莫名觉得这个故事拨动了自己心里的某根弦,让他颇为意动。

  那人想来之后会无比的孤独。

  如果从来没有得到过也就罢了,可偏偏得到了又失去,心上直接插了一把刀,无论如何都拔不掉。

  王俊凯吃完谌浩轩端来的面,总觉得哪里不对。

  一直到他回到家里,第二天醒来冲了个凉水澡准备去上班之时,王俊凯才想明白哪里不对。

  他驱车来到公司,不出意外地看到自己旁边属于谌浩轩的办公桌上空无一物。

  谌浩轩辞职了,从这座城市搬离。

  昨天晚上,是他们之间最后的一次相聚。

  王俊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,翻出谌浩轩的号码,拨了过去。

  电话接通的那一刻,王俊凯松了一口气:幸好赶在谌浩轩注销电话号之前打了电话。

  “有什么事?”谌浩轩的语气还是那样,平淡无起伏。

  王俊凯被问住了。

  有什么事?那真是太多事了。比如你是不是那个故事中人?你真的活了八万年?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个故事?太多的问题堵在王俊凯的喉口,一时竟不知该先问哪个是好。

  谌浩轩等了一会儿,还没有等到王俊凯的回话。他大概能猜到王俊凯内心的纠结,便主动开口:“常安教我酿的橘子酒,明年酿好了,给你和千玺寄过去。”

  一句话,把自己的身份揭露。

  王俊凯只觉不可思议,唯恐自己还在梦里。他越发语塞,支支吾吾半天,只憋出一句:“谢谢。”

  然后他听到了电话那头谌浩轩的笑声。

  王俊凯很少见谌浩轩笑,就算是笑,也不过是浅淡的笑意,从来没有笑出声过,这也是为什么,见过谌浩轩和易烊千玺的人能把他们完美区分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
  “王俊凯,谢谢你和千玺同我成了朋友。今后,有事的话,邮箱联系吧。再见。”谌浩轩挂断了电话。

  王俊凯再拨回去时,对方已经关机。

  想到谌浩轩的最后一句话,王俊凯点开了自己的邮箱。

  平日里阅读后会被清空的邮箱里静静躺着一封一分钟前发来的邮件。

  鼠标移到邮件上方,双击。

  一张画像映入王俊凯的眼帘。

  王俊凯看到了另一个自己,最大的不同就是那人穿着古装,一头长发。

  王俊凯素来眼神柔和,而那人眼角眉梢却勾画出凌厉。

  继续往下拉,王俊凯看到一段话——祝你们携手共老,两不相负。

  署名是谌浩轩。

  看过这张画像,诸事豁然开朗。

  王俊凯静静凝视着夏常安的画像,心中感慨:可能这都是缘分吧。

  夏常安不能和谌浩轩共生死,天道轮回,该得王俊凯和易烊千玺生死同归。

  王俊凯拿起电话,给易烊千玺发去一条消息:“千玺,喜欢喝橘子酒吗?”

  后来王俊凯把谌浩轩讲的故事复述给了易烊千玺。

  再后来他收到了一张照片,照片上是一处山谷,青杉绿松遍布,蓝天白云,万物静好。

 

  拍这张照片的谌浩轩站在山谷前,突然想起那个南方突降冰雪的冬夜,夏常安躺在床上,紧紧攥住他的手,用嘶哑的嗓音低声喊道:“好好活下去,等我。”

  我等到现在,还没有等到。

  所以我会好好活下去,继续等你。

  未能生死与共,爱一场也足以。

  爱过就不会有缺憾。

 

 

-完-

 

  

  

【√】

DAY.23让一个人的生命继续下去,另一个人(可复数)却领便当或者是不会醒来,不准跟着自杀XD

30 Days about KJ 目录(←关于文章的一些想法在这里汇集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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